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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后的合同被收回怎么办?

发布时间:2010-04-28 11:11:05

点击数:29067 次

    网友疑问:

    我和单位劳动合同签订后,老板以需要盖章为由将两份合同全部收回,不允许我保存怎么办?

    律师解答: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劳动者有权利得到一份已签订的劳动合同,如果老板将两份合同都收回,你可以隔两天催要一次。连续催要三次后如果老板还不给你,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你也可以直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如果你不想因此而失去工作,不愿意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那你就要多收集一些能够证明你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你的工作内容、工资水平等相关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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