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0-09-30 11:3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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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统计局公布的2009年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48444元计算,北京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037元。因此,今年在职职工养老保险最低及最高缴费基数也被确定。按规定,在职职工的最低缴费基数为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即2010年缴费年度内的最低缴费基数为1615元;而对于月平均工资超过北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超出部分不作为计发基本养老金的基数,即今年的最高缴费基数确定为12111元。
北京市社保基金管理中心副主任谢小红向记者介绍,此次补缴基数差额与补发待遇差额工作的时间是2010年10月8日至2010年12月31日截止。他表示,总体说来,此次补缴范围不涉及到在正常缴费参保,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在新缴费基数下限及旧缴费上限之间的人员。凡是涉及到低于2010年各项社会保险规定的缴费基数下限,高于2009年各项社会保险规定的缴费基数上限的缴费人员都在此次调整范围之内。没有发生调动转移的职工在现供职单位进行补缴,如果有调动或是在此期间内退休等情况,参保人员都要回到原工作单位或是委托存档地如人才市场等地进行补缴。
谢小红还提到,在此次补缴补发中,大多数情况下按时补缴都能提高以后的补发待遇,希望参保职工能关心自己的切身利益,尽快按新标准补缴各项社会保险费基数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