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1-12-09 17:3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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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多名员工辞职 难拿最后一个月工资
12月3日,东莞市虎门镇富威电子厂10多名员工集体停工。停工的原因是工厂不同意员工们的辞职要求,并且不发放他们10月和11月两个月的工资。经过虎门镇劳动部门协调,前日,富威电子厂将10月份的工资结算后发放给员工,但11月份的工资仍没有结算,要等明年1月初才能发放。富威电子厂负责人昨日表示,按照工厂管理规定,如果停工的员工一直不复工,就是旷工,属于自动离职,届时他们11月的工资都将无权领取。虎门镇劳动部门建议员工向劳动部门提起仲裁申请,以解决这一争议。
员工:辞职未获工厂同意 工资被扣压
富威电子厂位于虎门镇路东社区。昨日,记者赶到该社区,已经停工的10多名员工在工厂旁一处草地上席地而坐,商议追讨工资的事情。
陶先生在富威电子厂工作了半年时间。他说,该厂一般是在月底发放上一个月的工资,但直到12月3日,员工们都没有领到10月和11月的工资。陶先生认为,富威电子厂拖欠员工工资,与员工之前提出辞职的要求有关。据他介绍,上个月,他和另外10多名工友向工厂提出辞职要求,但工厂没有同意。
“他们可能是看我们要走了,所以把工资扣压起来,以前就发生过这种事情。”陶先生说。他的说法得到了其他10多名员工的证实。员工廖先生说,每当有员工提出辞职,富威电子厂都会拒绝,并且拒不发放最后一个月的工资。“以前大家都是忍气吞声,走了算了。但这次我们不干了,我们既要辞职,还要拿我们最后一个月的工资,那是我们的血汗钱。”廖先生对记者说。
厂方:工资晚发一个月是“正常流程”
昨日,富威电子厂一位负责人对记者表示,参与停工的这10多名员工,并没有向该厂提出过辞职申请。因此,该厂不存在为难辞职离厂员工的情况。
据这位负责人介绍,该厂一般延期一个月发放工资。比如,12月10日之前发放10月份的工资,1月10日之前发放11月份的工资。“我们是做加工的,必须等客户和我们结清货款之后,才有足够资金发放员工工资。东莞每一个厂都是这么做的,我们没有拖欠员工的工资。”他说,之所以发生这么多人集体辞职,是因为有个别员工从中煽动。他同时警告说,按照工厂管理规定,如果停工的员工一直不复工,就是旷工,工厂将视其为自动离职,届时他们将无权领取11月的工资。
如何规避“最后一个月工资”现象
■律师分析 提前30天辞职 企业无权扣压工资
广东莞鹏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国平律师指出,按照我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员工如需辞职,应该提前30天向企业提出辞职要求。30天期满后,无论企业是否同意辞职要求,员工都可以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并结清之前的所有工资。企业无权扣压员工最后一个月工资。
在具体的操作中,辞职的员工应该如何规避“最后一个月工资”现象,维护自己权益呢?刘国平律师建议,辞职员工可以在向企业提交辞职书时,邀请其他人在场见证,或者通过录音等方式保留证据。到30天期满后,如果遭到企业无故为难,可以携带这些证据向劳动部门投诉。
■部门建议
辞职时向劳动服务站递交一份辞职书
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劳动监察支队负责人表示,在实际操作中,一些工厂确实存在着为克扣最后一个月工资,而拒不同意员工辞职申请的情况。他建议,为保护自身权益,员工在辞职时,可以同时向所在社区劳动服务站递交一份书面申请,以证明自己曾向工厂提出辞职申请。这样,一个月期满后,所在工厂如果再克扣最后一个月工资,劳动部门可对其进行处罚。
来源:东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