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政策法规

首页

职工出境定居可提住房公积金

发布时间:2010-11-25 08:55:56

点击数:34267 次

    李女士问:现在想出境定居,住房公积金可以提取出来吗? 
    炜衡律师事务所徐璞律师答: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职工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更多相关

社保法不能重蹈福利过度养懒汉覆辙 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原司长:完善法律法规推进依法治教 北京社保局:少缴一年退休金月少20元 计划生育政策法规 国务院要求:社保待遇标准逐步与物价挂钩

返回顶部

首页 - 登陆 - 注册